中国图书馆学会医院图书馆委员会是于1991年6月20日经中国图书馆学会批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依法登记注册成立的全国性、学术性群众团体。是在中国图书馆学会领导下的国家二级学会。是医院图书馆工作者及关注医院图书馆事业发展的各界人士所自愿组成的专业组织,是全国医院图书馆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发展我国医学图书馆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图书馆学会医院图书馆委员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认真贯彻执行发展文化教育和科学技术工作的基本方针,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风尚,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倡导“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精神,坚持独立自主、民主办会的原则。中国图书馆学会医院图书馆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开展学术交流,加强同其他图书馆界的联系与合作,活跃学术思想,组织学术研究,编辑、出版、发行相关书、刊资料,促进学科发展;为我国医学教育、医学科技发展战略、政策和决策提供咨询服务;介绍、推广医学图书馆学科研成果;开展对会员和医学图书馆工作者的继续教育,普及图书馆学基础知识,传播推广先进技术,发现并举荐人才,表彰、奖励在学术活动中取得优秀成绩的会员和医院图书馆工作者;维护会员和医院图书馆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举办为会员服务的事业和活动。
中国图书馆学会医院图书馆委员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全体会员代表大会,由全体会员组成。由全体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及常务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在委员会休会期间,行使全体会员代表大会的领导职能和处理有关会务工作。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由若干专职人员组成的秘书处,负责处理日常会务工作,由秘书长或副秘书长主持日常工作。
中国图书馆学会医院图书馆委员会首届成立大会于1991年10月6日在北京召开。其先后挂靠在北京铁路医院、中国康复研究中心,于2003年初挂靠到解放军医学图书馆,现编于解放军医学图书馆业务处。
目前, 成立省级分会共20个(北京、上海、天津、重庆、黑龙江、吉林、河北、山西、山东、浙江、湖南、湖北、福建、广东、广西、海南、云南、四川、陕西、新疆),委员馆共有约200个馆。从1991年成立至2011年已召开19届学术会议。
中国图书馆学会医院图书馆委员会将始终遵循“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精神,继往开来,改革创新,不断进取,为医院图书馆事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